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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年ldquo重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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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症精神病”门诊慢特病申报开始了。

一、申报对象

参加了我区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规定的慢特病“重症精神病”患者。

二、申报受理机构

参保患者按就近原则,可在镇办(中心)卫生院进行申报,医院直接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待遇享受期间

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每月均可申报办理。通过审核认定的,从次月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当年病种限额以全年总标准按待遇享受月度平均计算当年的额度,次年起执行全年标准,Ⅱ类慢特病中“重症精神病”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自然年度)。患者审批后享受待遇实行即时结报,不再追溯报销。

四、鉴定机构

Ⅱ类慢特病中“重症精神病”医院或汉中市精神病院鉴定。

五、就医管理及待遇享受

通过认定的“重症精神病”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具医院就医。

Ⅱ类慢特病中“重症精神病”不设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70%,全年报销限额元。

六、申报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当年诊断证明,近3年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及当年度辅助检查报告单;

3、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到受理机构领取办理)。

七、申报及审批流程

1、参保患者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所需资料”,到受理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疗机构负责初审,并录入系统上传提交,每月20日前将审批汇总结果及申报资料报区医保经办中心。

3、区医保经办中心根据受理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复审确认,并将审批备案单返各受理机构发给患者。

医院医保科联系-

供稿:医保科杨闰霞

编辑:李琦

审核:张兴平

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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