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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26 1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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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四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二、车辆安全管理………………………三、动态监控管理…………………………四、运输组织………………………………第五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第六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七节附则……………………………………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组织机构制度……………………………一、安全生产列会制度………………………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三、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第二节驾驶员管理制度……………………………一、客运驾驶员聘用制度……………二、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教育制度…………三、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四、客运驾驶员安全目标考核制度………五、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六、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七、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八、客运驾驶员预防疲劳驾驶制度……………九、客运驾驶员安全文明评比制度……………十、客运驾驶员质量信誉内部记分制度………第三节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车辆维护制度………………………………三、车辆保险制度………………………………四、车辆日常检查制度…………………………五、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年度审验制度………

六、车辆管理及派车单制度……………………七、车辆随车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四节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四、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制度……………………五、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第五节日常运输检查制度……………………………一、“三品”检查制度……………………………二、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列检制度…第六节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文件和基础档案制度………………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统计制度………………五、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七、道路运输旅客安全告知制度…………………(一)司乘人员告知………………………………(二)安全告知书…………………………………(三)服务质量监督对外承诺制…………………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第七节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制度………………一、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及专家评审制度…………四、事故专题分析制度……………………………五、重大违章及交通事故通报制度………………六、事故“四不放过”制度………………………七、事故内部处理及核销制度……………………八、事故档案管理制度……………………………九、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十、应急救援制度………………………………第八节消防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一、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三、车辆夜间停放制度………………………四、消防器材、设备管理制度…………………五、停车场防火制度…………………………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卫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有公司及旗下所属各公司、各车队。第三条各公司、各车队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管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有序。第四条自觉配合和接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各公司、各车队要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节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各公司、各车队要根据本规定,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按照要求配备与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必须包含公司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司乘人员管理等主要负责人。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具有在道理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掌握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策,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第九条集体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各车队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列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列会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及时

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列会必须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第十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1.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台账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公司各车队必须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为营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十二条各公司应当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统筹行业互助形式,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公司各车队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应当包括;(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二)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三)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四)车主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五)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第十四条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各车队也必须按照规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第十五条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同时拥有监督检查督办权、报告反映权和相应的决策权。各公司、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

生产职责。第十六条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驾驶员信息档案和车辆档案,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开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九)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十)按相关规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十一)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负有下列职责:(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完善;(三)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公司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员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四)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各公司实施;(五)组织开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营运,并立即上报分管安全负责人。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车的先进经验;(七)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见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善后工作;(八)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十八条除上述岗位职责外,还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只责。各岗位职责如与本规定冲突时,以本规定为主.第四节管理制度一、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各车队必须建立客运驾驶员聘用制度.衣照劳动合同法,严格驾驶员录用条件,统一录用程序,对驾驶员进行面试,审亥驾驶员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积极实施驾驶适宜性检测,明确新录用骂驶员的试用期。驾驶员的录用应当经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录入公司车辆管理系统。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走法记录的驾驶员,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第二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倒度,定期对客运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员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督促各公司的客运驾驶员参加培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

件,保证参学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客运驾驶员接受教育与培训后,对驾驶员教育与培训的果进行考核。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队、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员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安全、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员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员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实行一季度一考核。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要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驾驶员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员基本信息、客运驾驶员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情况。第二十四条公司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第二十五条公司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诚制度、开具派车单人员对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员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第二十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关心客运驾驶员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客运驾驶员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二、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二十八条各公司不得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负责设立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第三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并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安检线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员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第三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检线必须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警示标志等随车附属安全设施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还必须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第三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停止营运。第三十四条公司营运车辆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2年.第三十五条公司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对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发班前,由公司安检线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技术检测人员签发派车单,由驾驶员领取派车单交由调度室安排班次。派车单的主要内容包括:由车型、车号、客运驾驶员、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派车单应存格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各公司、各车队车辆必须无条件接受管理。三、动态监控管理第三十七条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

车辆动态监控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第三十八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下设车辆动态监控监控中主,负责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规范卫星定位袁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监控主体责任。第三十九条车辆动态监控监控中心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想,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空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第四十条公司车辆动态监控控人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限L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寸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第四十一条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监控人员负责对车辆出站时车辆动态监控车载设备进行查看,方位不正、图像偏位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及时进行校正,对不能保证车辆动态监控通讯通的车两或无法自行处理的平台故障,立即报告。车辆出站必须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第四十二条由车辆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定期向驾驶员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提示、预警信息。第四十三条车辆动态监控监控人员要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或隐瞒驶员违规违章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或删除监控资料。四、运输组织第四十四条公司在申请或变更线路经营时应当进行实际线路考察,按照许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公司客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驾驶员。第四十五条公司客运管理部门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问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公里)的客运车辆,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员。第四十六条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问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各公司、公司客运管理部门不得在夜间(晚22时至旱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第四十七条各公司、公司客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第四十八条所有营运客车必须按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乘客座椅安全带。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第四十九条公司与车站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五十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第五十一条制定客运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客运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第五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第五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

要求和程序等。第五十四条公司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第五十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运营操作规程。第五十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归档、查阅。第五十七条公司安全、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各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奖惩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处理。第五十八条公司安全、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上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行车安全事故,客运驾驶员应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第五十九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召开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六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第六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公司配备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第六十二条各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规范

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各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第六十三条各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建立本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第五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第六十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员、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六十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第六十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告知驾驶员立即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具派车单;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立即出具停运通知书,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第六十七条公司安检线负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问、复查人员及其签字。第六十八条公司安检线负责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第六十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第七十条公司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第六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七十一条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至少包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万车公里

事故起数、万车公里伤亡人数等指标。第七十二条公司安全、客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针对年度目标,对各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结果,对各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对全年无事故、无交通违法记录、无旅客投诉的文明安全驾驶员予以表彰奖励。第七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价内容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要点为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和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第七节附则第七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旧版规定同时废除。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列会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召集安委会委员参加,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时间地点由召集人议定。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策,结合公司实际,研究部署运输生产、消防、劳保等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漏洞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列会,由公司安技部组织召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时间地点由召集人议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方针*策及工作要求,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结合公司实际,通报和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三)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列会,认真落实上级及总公司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和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决策和工作措施,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排查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五)遇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大事故时由公司负责人及时组织开会进行通报,汲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生产漏洞与不足,及时整改,落实工作措施。(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列会必须由相关委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得缺席,对无故缺席列会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0-元/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下一级管理负责人主持会议。(七)公司办公室、安全部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分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每月将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情况形成书面记录报安全部。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办公室。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组建检查组对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月度及重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工作措施。检查组组长原则上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其他人员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委派。(二)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生产列会召开情况,上级部门指示精神传达落实情况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三)对检查出工作不力或者有隐患的企业或者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整改部门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总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四)由安全技术管理部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经由安委会负责同志审核销号。做好监督检查全过程的记录和存档工作。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部。三、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正常有序地进行,对营运客车运行的特性情况而采取的特殊办法,特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一)每月分三旬,领导带班值班,每班两人,值班时间早七时到晚二十一时,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停车场区、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交接具体负责人,值班期问发生大的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扣发当月工资,造成损失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二)公司动态监控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况,调整班次,发生行车事故及时通报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协调好外站营运公司和车辆的关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安排好加班车次和驾驶员的调配,发生大的失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三)车辆安检部值班时间早七时至晚十九时,不得擅自离岗,车辆随到随检,不得带病出站,严格合格证的签发,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车辆发生问题采取倒查办法,发生失误扣发当月工资。(四)节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五)值班要求:1.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值班员不得将与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公司内。3.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公司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公司内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办公楼、生产车间、配电间、消防器材等。4.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5.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或被盗。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经理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6.夜问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一)安全技术管理部制定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细化安全培训学习内容。结合月度实际,合理安排月度培训,(二)安全教育培训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两级培训,驾驶员培训

由客运部组织,培训次数原则上一月一次,并与安全技术管理部工作人员共同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三)各级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参加不了的由客运部安排补训,培训率必须达到%,对不参加培训的给予停岗、经济等处罚,严重者辞退。(四)公司要不定期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必须补习,直至合格。(五)各分公司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第二节驾驶员管理制度一、客运驾驶员聘用制度(一)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二)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2.年龄不超过55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和再继续教育。6.无以下行为:三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行为。7.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行为等记录。8.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或二十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具有两年以上的山区行车经历。(三)积极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四)由公司客运部对驾驶员证件进行审核,由安技部对驾驶员考核合格后,报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参加驾驶员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书,交纳安全违约金后方可上岗。(五)驾驶员必须按期到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进行审验考核,公

司并对其实际操作技术进行考核,驾驶员不达标的将进行专业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对其清退(六)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超速、酒后或疲劳驾驶,自觉执行交通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二、客运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一)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二)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培训学时: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4学时)、安全行车知识(4学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学时)、职业道德及安全告知知识(4学时)、应急处置知识(3学时)、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4学时)等。(三)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24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组织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落实。(五)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六)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七)新进驾驶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八)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九)培训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培训;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2.行车安全告知知识、旅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3.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交

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4.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5.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6.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7.考核合格后办理上岗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三、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驾驶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公司、公司各部门人员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提高安全意识(要求每月不得少于于2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各公司自行组织,定期对客运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员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各公司的客运驾驶员参加培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保证参学率%。(二)培训内容:日常培训内容: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交通法规等。综合技能培训内容: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应急常识培训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报警施救、疏散乘客等。(三)笔试考核: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笔试考核,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客运车辆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2.试卷分值为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示,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考试不合格进行再教育培训直至合格。(四)其他: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员的违法和事

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2、客运驾驶员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受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四、客运驾驶员安全目标考核制度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一)考核时间:安全目标考核时间为年年底。(二)考核对象:公司全体客运驾驶员。(三)考核办法:1.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交通法规、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2.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及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是否可行。3.是否按要求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4.按照驾驶员安全考核细则对驾驶员出现违规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员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进行认真考核。5.以上考核内容考核不合格先停班,再进行教育与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则予以清退。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五、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一)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是公司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员个人经历、*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驾驶员信息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应聘简历及面试评价表;2、身份

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3.入职登记表;4、驾驶员体检表;5、劳动合同;6、岗位变动记录;7、奖惩记录;8.保险缴纳记录;9、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10、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事故证明、诚信考核信息等内容。(三)安全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员上岗起为其建立档案,档案维护人员负责将驾驶员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并登记《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驾驶员档案目录》,以便查询(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五)辞职、辞退驾驶员的档案从原部门提出,单独保管。(六)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七)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客运管理部六、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一)客运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安全驾驶记录建立调离和辞退制度。(二)公司对有下列情形的客运驾驶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调离或辞退。1.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内,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被累积记分达到12分。2.客运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3.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4.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5.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车辆。6.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8.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9.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0.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1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13.驾驶员如有出现不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听从统一调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有虚报个人信息资格的。14.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15.其它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三)处理规定公司将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及时出具书面解聘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当事驾驶员手中,解聘通知书一式三份,驾驶员一份,安全部留备一份,上报运管局一份。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七、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一)利用各类会议、宣传媒体做好驾驶员告诚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二)告诚内容。1.安检人员对客运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员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2.开具派车单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间,首先应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其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沿途天气情况,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按规定在途中休息点休息以及高速公路上不违法停车上下客。”3.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4.驾驶员保持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公里(高速公路往返公里)以上班线安排双班驾驶员,中途设置临时停车休息点,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5点驾驶员停车休息制度。5.休班时间严禁过量饮酒,必须保持旺盛的精力。(三)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不得出具派车单,并及时报告公司客运部,责令该车辆停止营运。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八、客运驾驶员预防疲劳驾驶制度

为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合理安排运输任务,杜绝行车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二)公司将定期组织客运驾驶员进行体检。(三)驾驶员保持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公里(高速公路往返公里)以上班线安排双班驾驶员,中途设置临时停车休息点,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5点驾驶员停车休息制度。(四)休班时间严禁过量饮酒,必须保持旺盛的精力。(五)本制度由车辆动态监控室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并需通过车辆动态实时监控画面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提醒和监督,对不听从或多次提醒仍不改正的驾驶员,车辆动态监控员要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车辆动态监控中心九、驾驶员安全文明评比制度(一)为进一步激发营运驾驶员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企业良好的岗位竞争激励氛围,提高全员责任意识、荣誉意识和争先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特制订本制度:(二)评比条件1.参加评比的营运驾驶员及营运客车要具备“二无、二有”条件,即:(1)无违法违纪行为,(2)无社会投诉事件,(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有优秀的敬业精神。2.公司安全管理部、客运管理部针对评比内容认真进行考核评分,“安全文明车”必须达到95分以上,低于95分(含95分)不得评为“安全文明车”。(三)评比要求1.公司安全管理部、客运管理部负责对“安全文明车”进行严格考核评比,并通过办公会议,按照评比内容进行讨论,统一意见,好中取优。评比出来的“安全文明车”要具有代表性和号召力,确保评比的质量。2.评比以各公司为单位,按车辆数的20%为限额数。同时评比对象要适当均衡,不能集中于一个层面上,百万公里驾驶员不得超过评比数的40%,提高全体营运驾驶员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

3.开展评比实行半年度初评、年度总评的形式。在第二年度评比中要在已被评上的“安全文明车”的基础上实行30%-50%的硬性淘汰制,以增加新的对象参与到“安全文明车”的评比活动中来。4.要将被评对象上报公司,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后方能评为“安全文明车”,并颁发“安全文明车”牌,“安全文明车”牌放置于车辆仪表台右侧,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5.对被评为“安全文明车”的驾驶员实行每月50元的津帖奖,以实行优质奖励制度,奖励每半年度核发一次。如在半年度考核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奖励。发生事故及恶劣行为的,摘取“安全文明车”牌。6.“安全文明车”的考核评比及颁奖颁牌由各公司组织实施,并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切实提高公司安全文化氛围。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十、客运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内部记分制度为有力遏制驾驶员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努力培养驾驶员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素质,全面提高安全行车的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除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外,实行内部记分考核制度。(二)驾驶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违法类型和程度实行累计记分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记录、告知及满分后的停驾考核等工作。(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记分对象只限于营运客车驾驶员。(四)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明查、暗访、公安行*机关反馈、举报等办法和形式。违法行为只要一经核实,即可作为记分考核。(五)考核标准:在一年记分周期内如累计记分未满20分,由公司安技部消除累计分值。第二年从零分计值。如累计记分达到12分,由公司安技部下达驾驶员警示卡,同时责令驾驶员参加强化教育培训。1.客运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公司作辞退处理。饮酒后驾驶车辆的未经公司批准同意,将营运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私自窜线经营且造成事故的;车辆技术状况不良造成事故致人重伤的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敲诈、勒索、辱骂、殴打乘客的;其他行为情节恶劣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车辆

载客超过核定载客数50%(含)以上的;高速公路上下客人的;车辆未进行安检或安检不合格擅自运营载客的;“三单”不齐全私自载客营运的;车辆夜间未按规定停车且私自营运的;窜线经营累计3次的;宰客、擅自乱涨价累计3次的;拼客、倒客、甩客累计4次的,一年内停班学习累计4次的。2.客运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私自组织加班或用车的;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倒车、逆行、掉头的;越中心线超越车辆造成事故的;在特殊路段超过限速达60%(含)以上的;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数20%(含)以上未达50%的;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一年内停班学习累计3次的。3.客运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限速超过达40%(含)以上的;车辆超速达10分钟以上的;超过核定载客数10%(含)以上未达20%的;故意遮挡、扭偏车辆动态监控探头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驾驶员被投诉且情节严重一经查实的;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车辆安全例检的;宰客、擅自乱涨价的;拼客、倒客,甩客的;私自绕道行驶,未造成事故的;无包车手续私自包车的;无正当理由拒载的;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营运服务的;相互争吵、打架斗殴的。4.客运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被交管部门违章抄告的;未能例行职责造成车辆技术状况不良的;未经批准擅自在车上安装、张贴其他广告的;车辆装载超过核定载客数未达10%的;驾驶员把关不严致“三品”或宠物上车的;车辆超速达3-10分钟的;不按公司规定参加学习培训的或学习中途早进的;驾驶员进出站超过规定时速的;车辆随车安全附属设施缺失或失效的;车辆夜间未按规定进行停放的;运营过程中出现压班压点、争抢乘客的;未按发车时间的先后、次序进入发车位待客。或无正当理由,引起其他经营业户不满的;5.客运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分。运营中有吸烟、吃食物、打手机等影响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行为的;行驶中未提醒乘客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未按规定配备或换洗座套的;车容车貌及卫生较差的;未关闭车门驶离站场的或车内发动机盖坐人的;未按规定进行车辆进出站登记的;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的;穿拖鞋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未佩戴上岗证的。

6.客运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或10分。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有拾金不味行为的;有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的;为公司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的;积极举报其他违法行为的;受到有关部门、媒体或乘客送锦旗表扬的。评定标准:扣分0-2分评定为AM级,扣分3-6分评定为AA级,扣分7-12分评定为A级,扣分13分以上评定为B级(评定为B级的,公司作清退处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第三节车辆管理制度一、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制度车辆技术档案是记录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是公司了解车辆技术状况的重要依据,是对运输车辆实施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一车一档”专项档案,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分类、归档、清理相关资料,在核对正确后把各车资料准确装入相应的档案盒中。(二)由于车辆技术档案包含的资料较多,而且不断进行补充和更新,因此必须加强对档案的日常管理,保证技术资料的时效性和延续性,管理人员必须对车辆技术档案中的资料进行分类处理:对车辆照片、技术参数表、营运证和行车证复印件等资料要求永久保存;对车辆维护、检测等资料则只要求保存最近两年的文件,管理人员不但要负责把新资料及时入档,还要及时清理过期文件,撒销报废车、整理分类编号装档。(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实现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档案保存制度,并实现以电子档案为主,实物档案为辅。(四)档案内容:1.认真填写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车辆照片、保险、合格证、登记证书等复印件。2.车辆维护记录,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3.所属公司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8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违章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登记,由由安全管理员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二、营运车辆维护制度为了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安全行车,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二)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参照车辆技术状况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三)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将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三个部分:1.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及时对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洁补充和安全检视,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特别注意车辆轮胎的使用情况。2.一级维护由与公司签订维护协议企业(二级资质以上)负责车辆的维护作业。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部件。3.二级维护由与公司签订维护协议企业(二级资质以上)对参运车辆进行维护作业。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问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进行,。(四)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年检、月检、门检、二级维护。(五)凡经过年检、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营运。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三、车辆保险制度(一)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办理保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三责险)投保业务,且应照规定的限额承保第三者险(万以上)、司乘险、承运人险(60万元/座以上),其他保险可由业户自行选择参保。(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本公司车辆的保险期限,提前做好保险的投保及续保工作,不得漏保、脱保。(三)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如需转变、报废,经营业户必须提前向公司提交出面申请,并向公司上交车辆保险证卡,以便及时向保险公

司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四)被保险车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公司报告,以便及时联络保险公司报案。(五)被保险车辆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公司统一联络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索赔后差额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四、车辆日常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预防道路交通机械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客运车辆日检是在驾驶员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加强性监督措施,驾驶员应当按规定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日常维护的前提下,主动配合安检人员做好日检工作。(二)公司安检线对公司所属车辆实施例检。(三)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日检:1.每趟(指往返)营运时间小于或等于24小时,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以下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2.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实行每趟检查一次(以下简称“趟检”)3.客运车辆日趟检项目(1)转向部分a.转向装置各部件连接完好,紧固螺栓、螺母及开口销齐全有效,无漏油现象,转向轮不允许有与其他部件干涉的迹象。b.转向节及臂、横直拉杆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各球销无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擅自拼焊。(2)制动部分a.气压制动阀、制动气室工作正常、无漏气,制动臂及凸轮轴转动灵活。b.液压制动总泵、分泵无漏油,真空增压(助力)器装置牢靠,支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c.储气筒或真空罐无漏气,支架固定牢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制动管路连接良好、固定牢靠,无漏气或漏油;制动软管无老化、开裂和被压扁现象,不得与其他部件碰擦。

d.各操纵连接部件工作可靠,锁销齐全、完好、牢靠。e.驻车制动装置齐全有效。(3)传动部分传动轴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花键套、中间轴承和万向节无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完好,螺栓齐全、紧固可靠。(4)车架、悬架和车桥部分a.车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铆钉或螺栓无松动。b.钢板弹簧不得有断片、明显移位和裂纹现象,弹簧销与衬套配合无松旷钢板弹簧支架、吊耳无松动、明显变形和裂纹,U型螺栓安装方向正确、紧固可靠、无拼焊;钢板弹簧卡箍齐全有效,其紧固螺母应靠近轮胎方向;气囊装置或螺旋弹簧牢靠、无损伤。c.减振器齐全有效、无漏油。d.悬架及与车桥之间的各种杆件无明显变形,各接头和衬套无松旷或移位。e.前、后桥不得有明显变形、裂纹和移位。(5)车轮部分a.轮胎胎冠花纹不得有严重磨损,磨损程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毫米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b.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当相同,轮胎气压正常,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轮辋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轮胎螺栓和半轴螺栓齐全紧固。(6)电气部分a.前照灯、前后位(置)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齐全有效。b.刮水器工作正常,电气导线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导线金属体无裸露。(7)其它部分a.发动机排气管与相关部件连接牢靠,无漏气现象。b.油箱支架安装可靠、无明显变形和裂纹,油箱及管路无漏油。c.客运车辆安全检查要求的其他检查项目。(四)客运车辆日趟检技术要求:安检人员依据日趟检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程序对本公司车辆进行日趟检,并出具相关凭证。(五)公司调度室接到“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派车。未经检测合格的客运车辆,不得在公司调度部门登记派车,驾驶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五、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和年度审验制度(一)驾驶员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二)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三)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驾驶员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五)车辆保养和审验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厂家进行维护保养;(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检测报告交到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3)产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检测报告等弄虚作假现象。(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依法要求的检测、年审。(六)逾期未年审、年检各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停止营运。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六、车辆管理及派车单制度公司为有效实行牌照统一管理,科学合理调派车辆,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发班前,由公司安全技术检测人员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驾驶员进行检查核实,合格后方可签发派车单,由

客运驾驶员领取派车单交由调度室安排班次。(二)派车单的主要内容1.车辆、客运驾驶员、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2.客运驾驶员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三)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1.查验员要认真对驾驶员的派车单和行车记录进行复核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2.以上规定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凡是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的一律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给予处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七、车辆随车附属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确保车辆应急设施、器材齐全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结合公司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灭火器1.配置规定:大中型客车配置2只4公斤(含4公斤)以上的灭火器;小型客车配置一只2-3公斤的灭火器。2.管理规定:(1)公司安检线为车辆灭火器的管理主体,负责对公司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报修和定期维护监管的责任。(2)车辆灭火器的齐全有效列入驾驶员作业项目,对损坏或失效的由驾驶员负责报修,更换、安检线进行登记,灭火器丢失的由驾驶员自行购买。(3)车辆灭火器的齐全有效列入车辆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在各级维护中发现失少或损坏的,安检线进行登记,驾驶员按规定予以补配和规范安装。(4)安检线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定期检查和登记工作,建立车辆灭火器管理档案,注明配置、维修、保养、更换日期和有效期。(二)紧急破窗锤1.配置规定:(1)大中型客车,紧急破窗锤按照前后车厢左右各1把,每辆车共计4把的标准配置;紧急破窗锤安装位置为车厢内前后轮过桥相对应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装高度在-mm范围内。

(2)补配的紧急破窗锤必须确保底座固定螺钉在两只及以上,保证牢固不松动,防盗链缠绕整齐、无拖挂、(3)凡全封闭侧窗玻璃或采用可移动式侧窗玻璃但可移动侧窗玻璃高度不超过侧窗总高度1/2的车辆均需配装紧急破窗锤。(4)配装紧急破窗锤必须为防盗型的,可以为带防盗链、防盗报警装置或其他防盗形式。2.管理规定:(1)公司安检线为紧急破窗锤齐全有效的管理主体,负责对运营车辆的紧急破窗锤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监管。(2)紧急破窗锤的齐全有效列入驾驶员的考核项目,对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报修,公司安检线负责补配,对失少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3)紧急破窗锤的齐全有效列入车辆各级维护项目,在各级维护中发现紧急破窗锤失少或损坏的,安检处应予补配和规范安装。对失少的由安检处落实相关驾驶员赔偿。(4)驾驶员配发携带式紧急破窗锤是对车载紧急破窗锤的补充,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做好在岗驾驶员的配发,并将携带式紧急破窗锤列入驾驶员例保必备工具。(三)紧急开门阀1.凡采用“气-电”形式控制上下客门启闭的车辆,必须配置有上客门紧急开门阀、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和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对新购车辆,应要求配置上客门外控上客门自动启闭的紧急开门阀。2.上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上客门门泵或车内上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下客门门泵或车内下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紧急开门阀的安装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使用。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应在司机正常工作状态下能安全使用的左侧位置。3.对于驾驶室未配置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采用抽拉式开关进行补配,且安装于驾驶室左侧便于司机取用的仪表台附近。对于原安装有驾驶室单控上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在车辆整修、罩漆、二级维护作业中进行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改装。4.各类检查中发现运营车辆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未按要求进行配装的,检查人员不出具车辆检测合格通知单。(四)安全顶窗(应急逃生窗)配置规定:大客车,必须在前、后车厢棚顶处设有推翻式安全顶

窗(应急逃生窗);安全顶窗的尺寸面积不应小于40*60cm,且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向车外开启或移开,开启后还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如配装弹射式安全顶窗应能防止误操作。其中空调车的顶窗还应带有换气扇,并有显著的逃生窗提醒标识;安全顶窗在安装时应锁止牢靠、开启轻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发生雨水渗漏现象。(五)安全警示牌1.配置规定(1)公司车辆必须按要求每车配置二块安全警示牌(2)安全警示牌必须放在规定位置。2.管理规定(1)安检线为安全警示牌齐全有效的管理主体,负责对运营车辆的安全警示牌进行检查、修理和日常维护管理;安检处负责对车辆安全警示牌齐全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对损坏的安全顶窗及时进行报修。(2)安全警示牌的齐全有效列入车辆各级维护必检项目,在各级维护中发现安全警示牌损坏的,必须及时进行配装和修理。(六)安全设施的使用1.灭火器的使用(1)车辆配置干粉灭火器,观察灭火器的压力表,必须保证压力表指针在压力表指针的*色或绿色范围内。(2)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a.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b.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c.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d.使用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e.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f.用千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g.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

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h.使用千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天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千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七)安全警示牌的使用车辆遇有紧急情况停车时必须在车后设置警示牌,同时要打开双闪警示灯,白天在一般道路时要把警示牌立在车后50米的地方,如果是高速路则要树立在车后米的地方(大约成年人步的距离);如果是在黑天,一般道路遇到车辆故障,需要把警示牌设立在车后米的地方,而在高速路则要设置在米的位置(大约成年人走步的距离)。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第四节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一)安装范围: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所有车辆必须安装车辆动态监控卫星定位装置。(二)落实部门: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室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三)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与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四)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员给与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五)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监控人员负责对车辆出站时车辆动态监控车载设备进行查看,对方位不正、图像偏位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要及时进行校正,对不能保证车辆动态监控通讯畅通的车辆或无法自行

处理的平台故障,立即报告。车辆出站必须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七)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安排专门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八)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九)各公司应与车辆经营者、驾驶员签订有效的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安全管理协议书,确保已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运行正常。(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车辆动态监控中心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室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车辆动态监控监控职责。(二)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室应全面掌握车辆动态监控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确保安全部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三)公司应通过对车辆动态监控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四)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五)对车辆动态监控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六)对所有监控车辆每天至少发送一条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台风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七)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车载专用内线电话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

录。(八)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室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乘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九)不得将无关带入监控室,保持监控室卫生清洁,设备、电线排列有序。(十)在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进行解决处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车辆动态监控中心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监控车辆规范运行,实现行车动态安全管理,结合自治区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要求和我公司车辆动态监控运行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特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一)车辆动态监控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车辆动态监控)的使用,是对客运车辆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应对突发事件的动态指挥,遏制营运车辆的违规驾驶,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行驶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1.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监控管理人员职责:(1)应熟练掌握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使用和性能,负责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损坏后按保修条款及时送修,并做好记录,应对驾驶员进行车辆动态监控的性能、使用、爱护等知识的培训,及时解决车辆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2)监控人员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或隐瞒驾驶员违规违章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或删除监控资料。(3)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对车辆行驶全过程的监管作用。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车辆在危险路段、恶劣天气运行中,要及时提醒驾驶员小心行驶;当班驾驶员行驶超过规定驾驶时间时督促及时换班;车辆停靠不按指定位置时应主动与驾驶员联系与询问。(4)当车辆动态监控发生故障或损坏,监控人员应及时联系安装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做好记录,对故意损坏事件进行调查和取证。(5)每日应对运营车辆运行情况实行监控,要及时制止驾驶员超速、超时、不按规定线路运营等违法行为,做好警告提醒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完好,对严重违规者或不听劝阻

者应及时报公司分管领导,立即停班教育和处罚,直至解聘处理。(6)车辆动态监控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禁止车辆出站。(7)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监控员应于每月底将车辆动态监控反映出的数据汇总报公司安技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车辆在线率上报市运管局。(8)监控人员应利用车辆跟踪、位置查询、图片采集、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加班、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驾驶员职责:(1)驾驶员须爱护和正确使用车辆动态监控,不得破坏或拆失仅器及其附件.(2)驾驶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动态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改变车辆动态监控功能和安装位置,阻碍行车超速,超时提示音的发出.(3)发现车辆动态监控有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公司监控室报告,及时处理解决,如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三天内不汇报,以故意破坏设备论处予以停班并进行处罚。3.日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1)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使用中,驾驶员应尽量小心,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切不可将主线等进行拖拽,否则可能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2)对于安装时已进行固定的车辆动态监控主机,主线、显示屏等,可能会随着使用面出现松动等现象,-旦出现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也可将车辆开至维修中心,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加固处理。(3)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车辆动态监控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经维修人员许可不得将SIM卡进行更换;禁止私自打开车辆动态监控显示器,对里面的元器件进行装卸、修理等。4.强化驾驶员车辆动态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实现客运车辆动态监控,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平台系统管理现定,自觉维护好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杜绝超速,超员、强行超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和非备案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人员在发现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如有以上行为,须及时提醒和劝阻,对不服从不听劝阻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比照《中华人员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进行以下加重处罚:(1)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超速的:

a.超过限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元罚款;b.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处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处元罚款;(2)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违法核载规定超员的:a.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处至0元罚款b.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0至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3)同时又超速又超员的视情节严重按以上规定加倍处罚。(4)凡是发现当班驾驶员酒后驾驶者解除聘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凡是故意掩盖,搬除、扰乱CPS监控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主动保修和不接听监控人员警示电话的,每次每项处元罚款。凡是CPS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好,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发班。(6)驾驶室前排(包括发动机盖)违规坐人(除行驶证规定外)一经发现坐1人处元罚款,坐2人处元罚款。(7)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驾驶。驾驶员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以内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更不得驾驶车辆时随意接听电话。若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或者备案驾驶员中途脱岗、离岗、擅自更换驾驶员者,公司对驾驶员处0元/人次的罚款。(8)凡是违法驾驶员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约见抄告的,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要求,公司将对抄告者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对抄告者比照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进行再处罚。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车辆动态监控中心四、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制度(一)将公司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长途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及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二)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客运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长途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等运行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三)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是当日20时至次日2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对非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查明是否安排并办理了加班或包车运行

手续,否则由车属子公司负责将车辆追回并处置。(四)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五)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各公司和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六)监督驾驶员落实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车辆动态监控中心五、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一)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二)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正常使用,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监控平台存在的故障,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中设置监控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现有及新增、更新的所有营运客车必须按照要求安装车辆动态监控卫星定位装置。(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安排专门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六)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七)各公司应与车辆经营者、驾驶员签订有效的车辆动态监控监控安全管理协议书,确保已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运行正常。(八)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车辆动态监控中心第五节日常运输检查制度一、“三品”检查制度

旅客在出行中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易带来严重的事故隐患,为了确保户大旅客在出行中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常见的“三品”“三品”是易燃、易爆和有*危险品的统称。常见的有:易燃类:液体有汽油、煤油、溶济汽油、皮夹克油、指甲油、硝基漆稀释剂(别名香蕉水)松节油、甲醇(别名木酒精)、乙醚及加溶剂的油漆等,汽体有丁烷气(即打火机气体)等。固体有火柴、松香、电影拷贝(胶片)等。易爆类:导火索、雷管、火药、烟花、鞭炮及炮捻(包括发令纸、拉炮、摔炮)等。有*危险品类:有敌敌畏、乐果、菊酯等杀虫农药、硫酸、盐酸、苛性碱等。(二)宣传教育:利用横幅标语、张贴画、录间广播典型故图照片等进行宣传,在客车内外喷上宣传内容。对公司全体职工要进行加强工作责任心与职业道德的教育,认真学习“三品”知识,把查堵工作做到实处。(三)“三品”检查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以安全技术管理部部长为组长、客运部部长为副组长,各车队队长为成员的“三品”检查领导机构,负责“三品”的检查工作。(四)“三品”检查责任制1.“三品”检查人员应佩戴统一袖标,服装整齐,在检查时要讲究方法、说清道理,防止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争取使广大旅客能主动配合,圆满完成检查任务。2.对于拒绝检查或形迹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在情况需要的情势下应报及运管局,由上级各相关主管单位进行检查。3.“三品”检查应做到平时坚持,节日加强,不得思想麻痹,心存侥幸。4.上车前“三品”安全检查由查验员负责,中途由乘务员和司机负责。(五)收交保存与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对旅客携带的全部危险品予以没收,收量的“三品“应由专人分类妥善保管,放置地应通风良好,安装防爆灯具与开关,不准用明火取暖并严禁烟火。做到收交有登记,领取有证明。根据“三品”多少,要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动用。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枪支、弹药以及爆炸品等,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二、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列检制度(一)出车前的安全检视1.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在检测台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视,成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工安全检视,(1)查看行车记录一查看上次行车记录,保证车辆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2)检查仪表和操纵机构检查驾驶室内仪表板各项车辆指标参数,以及制动踏板、离合器踏板、加速踏板、变速杆、转向盘,驻车制动杆等主要操纵机构的操控情况:(3)检查油液检查发动机机油、冷却液、制动液,玻璃水等是否充足,有无遭漏:(4)检查轮胎-查看轮胎的外观,是否存在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等情况,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要求;(5)检查照明一检查车辆各项灯光是否正常;(6)检查车辆外观-绕车环检车辆前后、左右安全状况,清除杂物、覆盖物,清洁挡风玻璃、反光镜;(7)检查随车安全设施一检查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灭火器、安全锤等是否配备并有效。2.在以上检查过程中,若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3.车辆进站后,应积极配合客运站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二)行驶途中的安全检视1.驾驶员在行驶途中要随时注意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安全停车进行安全检视和排除;无法独立排除的要立即求助,不能让车辆带故障行驶。2.观、轮胎温度、轮毂温度等进行检查,驾驶员应充分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3.车辆在运行中发生火情,应立即关闭发动机,迅速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取下灭火器向火源处喷射,防止火情扩大。(三)收车后的安全检视收车后,特别是在执行完运输任务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填写行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以保障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

驾驶员第六节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文化和基础档案制度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请保安全档案资料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规范安全基础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分类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等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安全排查与治理档案: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应急救援档案:安全文化档案:安全生产会议。例会档案等。(二)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要求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资料,并落实专人整理和保管.2.安全基础资料,包括安全文件、会议记录、活动开展记录,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活动开展相关照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生产安全事故资料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开展记录。3.档案借阅及查阅:(1)建立档案借阅及查阅登记薄,严格履行借阅、查阅手续,不得将档案资料向外单位人员借阅、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领导批准。(2)凡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公司的安全档案资料,如霄借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3)借阅档案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如需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借出的档案应完整归还,并及时作注销登记。(4)查阅档案只能查阅指定的档案内容,不准私自摘录、转借,不准拆散、勾划、涂改档案。查阅完毕必须按顺序放回原处。(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安全档案资料内容及事故有关内容。(四)每年年初,应将上年度安全档案资料全部分类整理编号封存,重新建立新的安全档案。档案分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的档案资料可在保存三年后销毁,长期的必须长期保存。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办公室、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公司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儿因岗位责任不到位而追成的损失成事故,将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

机关处理。(二)凡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或其他活动,管理人员,车主及驾驶员无故不参加的一次将处以50-元罚款。(三)公司对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星著成绩的车辆经营户予以表彰:驾驶员无违章驾驶记录,在行车中未发生大小事故的,公司予以类励。(四)对玩起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迪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五)对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给予奖励。(六)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作出贡献,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公司年底评为先进工作者的给予奖助。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办公室、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为了加强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和财务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特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一致、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适用范围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或重大、特大的道路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三)应急处置措施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各类突发性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责任、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四)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各小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2.自动替补原则:领导机构组长不在岗时、副组长自动替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领导机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4.奉公尽责原则:领导机构各成员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五)工作流程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时间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核实时间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时间等信息,认真研究、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公司及有关都门报告。3.信息发布:根据事态情况,由公司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发出紧急疏散和微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公司向*府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公司直接联系*府以及周边单位,提出要求组织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4.现场处置: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教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公司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机构,并组成以下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1)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2)事故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后勤部门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3)接待工作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4)事故经费保障组: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奖金保障工作。(六)保障措施1.公司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公司领导报告。2.值班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

码的行为。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七)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统计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道路运输行业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应当立即向本公司负责人报告。(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规范地填报安全统计表,不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和瞒报。(二)事故发生后,在场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及公司分管领导,同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三)办公室人员应如实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运行线路、天气情况、驾驶员姓名:1.填报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情况。2.填报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3.填报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填报驾驶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办公室、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五、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根据国家、自治区及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倒查范围1.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2.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3.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4.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二)责任倒查内容1.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3.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4.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5.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6.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7.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8.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9.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10.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11.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3.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14.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合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三)责任倒查的程序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

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下发责任倒查通知.2.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公司总经理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3.安全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倒查报告.4.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5.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6.对事故追究责任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上会检查,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帮教一人,教育大家,并且加纳事故罚款,承担事故的经济损失。7.书面检查和会议记录、事故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制度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技术管理部、客运管理部六、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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